进行实验教学质量考核,是强化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进行实验教学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是完善和加强实验教学的重要措施。通过实验教学质量考核,可以从实验教学文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检查实验课程的开设情况,发现薄弱环节,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类人员重视实验教学,以考核促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的组织
考核工作在教务处处长、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实验课程的考核工作,每学期的考核计划、安排由教务处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安排确定。
二、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集中考核内容
实验教学集中考核内容指标由三个一级指标和十二个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按百分制考核,二级指标见具体项。集中考核指标内容见附表1。
2、对学生问卷调查内容,见附表2。
3、实验教师自我评价内容,见附表3。
三、考核办法
1、实验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对实验课程的考核(一门课多个指导教师时,有关指标可分别对指导教师考核,最后按平均分计算)。
2、实验中心与教务处组织各院系、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实验教学巡视员组成考核小组,每学期考核一定数量或全部的实验课程。被考核实验课程确定后,考核小组成员平时通过听课和对实验室检查的方式了解该实验课程的开设情况。集中考核时,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实验教师接受现场咨询(有学生实验的看实验,无学生实验的做模拟介绍),到实验室实地考察各项指标。学期末,考核小组成员填写《实验教学课程综合考核表》,送交实验教学管理科和实验中心。
3、被考核实验课程所有实验项目结束以后,实验室组织实验学生填写对该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学生问卷调查表》(统计出每张调查表的总分)后,送交实验教学管理科和实验中心。
4、被考核实验课程所有实验项目结束以后,实验室组织对该门课程的自我评价,由实验教师个人打分(或相互打分),填写《实验教学教师自我评价表》,报教务处和实验中心。
5、考核小组根据实验教学课程综合考核表、学生问卷调查表、教师自我评价表的得分(多张表的使用平均分)计算出被考核实验课程的考核总分:考核总分=集中考核分数×0.4+实验教师自评分数×0.2+学生问卷调查平均分×0.4。
6、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总分确定该门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情况,存入实验教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