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中心的实验课教学指导,采取主讲教师制度。主讲教师由实验中心确定。一般由实验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担任。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一个年级(或一门实验课)的实验课教学工作,负责该实验课的教学活动,其具体任务如下:
1、协助中心主任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确定每个实验内容、学时数及类型。
2、领导有关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筹安排实验,负责教材选用,编写和修改补充实验讲义,充实、提高实验内容,并积极改进和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3、组织相关实验课程指导教师备课活动。帮助指导师提高实验技术、教学质量和其它教学工作,并组织讲授实验预习课。每学期至少应有1-2 次的备课活动。
4、同时承担一般实验指导师的工作义务。
二、实验指导教师的职责是与主讲教师共同完成实验课的教学任务,必须认真备课,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切实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创新实践研究能力,全面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三、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开学初两周内,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写好实验课“教学进度表”和“实验运行表”交实验中心办公室,在期末填写实验项目表。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特殊情况要严格按进度表和运行表进行,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课,该实验内容的课时在规定时间内补课,补课时不能降低要求和教学质量。
四、实验指导教师有义务公正、合理地给每生评定实验成绩。实验成绩按平时成绩和考查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每个实验项目按预习及预习报告10%、实验操作40%、实验报告40%、课堂纪律10%的比例计算。平时成绩的平均值占总成绩的70%,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20%,课外实践及自选实验占10%。总成绩用百分制评定。考查方式用实验操作或笔试进行,如有需要可以两者同时进行。教师平时要对每生每项实验操作过程作详细记录,作为评定平时成绩中操作成绩的依据。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应根据学时数比例,记入理论课程分数。
五、实验指导教师有制作(或协助制作)仿真实验课件义务。实验中心对学生开放预习,可通过实验操作和上局域网仿真操作预习两种模式。实验教师一般应每学期至少制作1-2 个内容的仿真课件,逐步实现所有实验项目都有仿真课件,供学生预习。
六、实验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预习实验内容的义务。实验中心平时对学生开放实验预习、自选实验、设计性实验等内容,实验指导教师要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参加指导,解决在教学和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同时也应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工作上的指导。
七、实验指导教师在接受新实验项目的教学任务以后,应该认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预先协同实验技术人员排好实验,认真钻研实验教材或讲义,弄清实验原理和方法,熟悉操作方法,把所开实验逐个做过一遍,对自己承担具体指导的几个实验更应认真仔细地逐个地做它几遍,以便熟悉和了解有关的每一件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地掌握有关的实验技术和操作方法,明确各个实验的关键和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写出完整的备课笔记和实验报告并和主讲教师一起写出实验卡。
八、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参加教学小组活动,在各人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备课活动,交流经验和实验技术,分工实验预习的讲解和指导。在教学小组中应统一研究对学生的各项具体要求,如每个实验的预习内容与要求,实验前提问的内容和要求,实验允许误差范围,实验报告的要求,评分标准,实验中学生容易发生的错误和仪器设备容易发生的问题,以及如何排除故障、处理有关问题等;还要定期研究和分析每一阶段学生实验的情况,不断提高和改进实验课的教学,并研究考查,考试的题目、方式、方法以及评定学生的成绩。
九、实验指导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使自己逐步成为精通有关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熟悉有关的仪器设备性能、特点,熟练地掌握实验技能和操作方法,富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实验时能够非常熟练地指导学生实验,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分析各项故障和问题;熟悉和学会一般仪器的维护、保养的知识,实验过程中能随时进行一般的小修理,排除故障,检修和校验仪器设备。
十、预习时,应对学生讲清每个实验的基本操作方法。实验中的注意事项,介绍主要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学生初次使用的仪器设备,除讲清使用方法外,应给以必要的指导),回答学生的质疑。预习结束后,责成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并认真检查,以免影响以后实验。
十一、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提问有关本实验的目的、内容、实验原理、方法和步骤,以及主要仪器设备的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和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以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和准备工作。对个别准备不足的学生,教师有权暂时停止其实验,在补行预习后,再补做实验。
十二、实验时,教师应悉心指导,切实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和使用仪器设备,认真进行实验操作,掌握基本操作方法,使他们学会进行观察、测量的技能和技巧,并会正确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引起误差的因素等。实验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学生服从指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学生热爱科学实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原材料。
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接线错误或操作错误,应及时指出,并要求学生自己检查,自己分析、自己纠正,切忌包办代替。以加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
十三、实验过程中,学生由于操作不慎或其他事故,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指导教师应及时追查原因,填写《实验仪器设备抱损单》并签注意见,详细写明损坏原因、损坏程度,应否赔偿、赔偿多少等,由实验技术人员报实验中心处理。
十四、每次实验结束,指导教师应逐组检查仪器设备,督促学生整理、复原、检查无误后需在仪器检查签名卡上签名验收。如发现实验中存在问题,及时告诉实验技术人员并向下一堂课教师说明情况,做好交接工作,离开实验室前检查门窗、水电,以防发生事故。
十五、学生的实验报告应认真批改记分,要求学生运算正确,作图正确,数据符合要求,书写整洁,阐明原理清楚,如果不合要求应予以退回重做或重写实验报告,发现共同性的问题应在下次实验时向学生讲解清楚,发现错别字及时订正。批改完毕应及时上网公布成绩。